各班级、各位同学:
为进一步挖掘、宣传在校大学生自立自强、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,展示我校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、敢于承担责任、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,树立先进典型,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奋发有为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5年“青山慈善温州大学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与奖励
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名温州大学“自强之星”,授予温州大学“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,每人给予10000元(税前)奖励。我院择优推荐1名上报学校,参加学校联评。
二、参评条件
1.我院24-25学年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学生资助对象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3.勇于克服在学业、科研、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,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,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;
4.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测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%;
5.上学年已经累加获得大额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(累加受助1万元及以上)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学生申报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,于4月17日中午12点前,提交候选人电子和纸质版《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》(附件1)、电子版《汇总表》(附件2)、电子版《风采录》(附件3)。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,压缩包和邮箱主题命名为“班级+姓名+自强之星评比”。纸质材料送至11B223学工办林丽丽老师。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,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,不予受理。
2.学院推荐。学院根据申报情况,择优推荐1名上报学校。
3.学校评选。“自强之星”的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联评产生。参评学生每人展示汇报时间为5分钟。学校联评时间暂定4月下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学院按要求组织评选工作,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学生参评材料。
2.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,学院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院获得温州大学“自强之星”学生的典型事迹,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。
附件.zip
加拿大28开奖
学工办
2025年4月14日